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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长护险参保人员的一封信

来源:镇江市医疗保障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4-11 16:10

亲爱的长护险参保人员:

您好!

我市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长护险是受政府规范性文件保障实施的独立险种,也是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险种之后的“第六险”,可以给失能人员提供适度的照护服务,减轻其家庭护理和经济的负担。

在长护险覆盖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和扬中市居民医保参保试点的基础上,从2025年7月1日起,镇江市区、丹阳市、句容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也将纳入我市长护险参保范围,实现长护险覆盖全市所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因疾病、伤残、年老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不能自理,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通过评估认定符合重度失能等级标准的,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如果有参保人需要申请失能等级评估,可由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近亲属、监护人、社区工作人员等),提供参保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病史资料等相关材料,登录“镇江长护”微信小程序办理,或者就近选择我市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网点进行现场办理。



镇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0日

镇江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保障类型和待遇享受标准

待遇保障类型

待遇享受标准

享受服务时长

入住定点护理机构

(包含医疗机构、护理院、养老服务机构)

50/

亲情护理补助

10/

居家上门护理服务(基础护理服务)

100/

(每月不超过10次)

1.5小时/

基础护理服务与亲情护理补助相结合

基础护理服务:100/次(每月不超过7次)

1.5小时/

亲情护理补助

10/

特色助浴服务与亲情护理补助相结合

特色助浴服务:250/次(每月不超过3次)

2小时/

亲情护理补助

10/

在市外(不含境外)居住的失能人员,经失能评估符合待遇享受标准的,长护险基金统一暂按10/天的标准支付亲情护理服务补助。

注:以上护理形式您可以选择一种享受。



                                                    镇江市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网点

经办网点名称

联系地址

咨询电话

镇江市长护险服务中心

镇江市润州区运河路32-2

0511-80830501

镇江市长护险服务中心

镇江市京口区健康路11

0511-80986080

丹阳市长护险服务中心

丹阳市开发区金陵西路158

0511-86988880

句容市长护险服务中心

句容市华阳镇肖杆路9号香溪湾76110号、111

0511-87327896

扬中市长护险服务中心

扬中市三茅街道江洲西路195—乙号

0511-88337606

镇江市医保综合

服务大厅

镇江市润州区运河路100号苏南人力资源市场1

0511-88809360

镇江市医保中心

丹徒办事处

镇江市丹徒新城谷阳大道286

(原丹徒区粮食局一楼西侧)

0511-88830360

镇江市医保中心

京口办事处

镇江市京口区谷阳路217-2

(京口区卫健委一楼西侧)

0511-88892360

镇江市医保中心

润州办事处

镇江市润州区朱方路245

(镇江市七里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内)

0511-88835360

镇江市医保中心

新区办事处

镇江市大港新区兴港西路2号(一院新区分院内)

0511-88839360

丹阳市医疗保障局

医保服务大厅

丹阳市开发区东方路25

0511- 86517906

句容市政务服务中心

2号楼医保服务大厅

句容市华阳北路与石狮路交界处

0511-87350689

扬中市政务服务中心

医保窗口

扬中市扬子中路256

0511-8836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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