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于2024年8月1日至9月30日对市医保局党组进行巡察,并于11月8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坚持把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成立市医保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等文件精神,迅速部署我局巡察整改相关工作。
(二)细化整改方案。党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党组会,对具体整改措施逐一审议,明确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部门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制定印发《镇江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三)坚持跟踪问效。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主动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局党组会定期研究巡察整改事项,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医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通过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2.关于“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存在落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在各区召开2025年度学生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布置会、适当延长学生医保参保缴费时间、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活动、对未参保人员发送短信提醒等举措,进一步深挖参保潜力。二是加强对“15分钟医保服务圈”的工作指导,编印参保缴费工作手册,举办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2024年11月至今共举办17 场共计573 余人次业务培训。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镇江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参保覆盖范围的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实现长护险覆盖全市所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3.关于“医保基金监管不够严密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医保监管信息化建设,健全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和参保人员信用记录、信用评价制度和积分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医药机构医保违规问题的查处,2024年10月底至2025年1月底,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攻坚行动”,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509家,处理220家,中止医保服务协议140家,解除医保协议29家。三是进一步充实医保执法力量,引进两名具有医疗和信息专业背景的同志到监管岗位,聘请第三方机构及专业人员,进一步壮大监管队伍。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印发《关于调整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领导小组的通知》《镇江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将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纳入2025年工作要点,每年两次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二是及时将医保最新政策和热点问题通过“镇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局官网、12393医保服务热线等平台进行宣传,进一步提升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
5.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专题研究,班子成员结合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加强对分管处室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和教育提醒。二是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动态排查,印发《镇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通知》。三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学习传达全省警示教育会议精神,通报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期间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重任在肩》,邀请纪检组作专题讲座。
6.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印发《镇江市医保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二是机关纪委立足监督职责,聚焦医保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持续深化监督检查。如在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加强监督,推动医保管理规范有序。
7.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镇江市医疗保障局工会经费管理规定》,规范合理使用经费。二是明确节假日值班补贴发放由局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三是对干部职工参加医保研究会活动实行报备制度,规范干部职工参加研究会活动的管理。
8.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完善医保中心基金账户间的调拨手续,凡涉及医保基金存款调拨,严格按照程序审批。二是加强对医保中心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加强整改落实。三是规范新一轮政银合作流程、内容,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单位项目招投标管理的通知》,有关情况及时向财政、派驻纪检组报告。
9.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工作机制,结合今年开展的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不力、损害群众利益等重点问题,开展全链条打击治理。
10.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有关规定,制定印发《镇江市医保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并严格落实,提出议题的分管领导在会前牵头做好准备工作,相关处室就提报事项进行广泛深入的决策调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酝酿成熟后再上会。
11.关于“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做好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准备工作。二是在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之间深刻开展相互批评,达到了深化认识、增强团结、共同提高、促进工作的目的。三是做好组织生活会前对联系点领导的提醒工作,各联系点领导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
1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年初组织召开机关党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总结2024年度机关党建工作,研究2025年机关党建工作思路。二是研究制定《镇江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党委工作规则》《2025年度镇江市医疗保障局党建工作要点》《2025年度镇江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抓实基层党建工作。三是各基层党支部组织《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学习,按要求开展好“三会一课”。四是完成局机关党支部、医保中心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换届选举,选强配齐党支部委员,为基层党建工作注入新鲜血液。
13.关于“选人用人管人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凡涉及干部平级交流、选拔任用等所有干部任免事项,必须经党组会研究讨论。二是克服行政编制少的矛盾,调整充实相关处室人员。2024年12月以来,提拔局机关一名博士研究生到医药服务管理处任处长,提拔一名95后优秀年轻干部任副科职。三是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科级及以下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审批管理的通知》,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医保支付改革推进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2025年5月全省最新的职工医保发展计划中,包括镇江市在内的13个城市,均完成了职工医保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达标任务(即省内目标85%)。二是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预决算工作的时效性,制定医保基金清算工作日程安排,按时序进度推进工作,目前已完成本地结算年度基本医保费用清算决算尾款拨付。三是制定市区定点医疗机构2025年度预算方案,该措施仍在持续推进。
2.关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由第三方代理机构对巡察组提出的具体项目评分设置进行了论证。二是对2021-2024年期间所有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梳理,并遴选第三方代理机构开展审计,该措施仍在持续推进。
3.关于“信息化建设短板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印发《镇江市医保专网终端设备安全管理办法(试行)》,通过招标确定了第三方安全服务团队,对医保网络安全进行实时监测。二是2024年底对接市数据局,将医保专网建设项目列入2025年市级信息化项目年度清单,积极争取专项资金,该措施仍在持续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保持问题整改劲头不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扩大和巩固整改成效;对还未整改到位的任务,不松手不减压,紧盯不放,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做到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常抓不懈,确保每个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做到建章立制力度不减。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持久深入,扎实有效。
(三)坚持作风建设标准不降。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提升医保工作质效的强大动力,用严实的作风为全市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4410686;邮政信箱:镇江市运河路100号镇江医疗保障局;电子邮箱:zjyb0128@sina.com。
中共镇江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