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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来源:镇江市医疗保障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4-25 11:02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的通知》(镇医保〔2021〕97号)、《关于印发<镇江市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服务流程>的通知》(镇医保办〔2022〕9号)和《镇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条款,部分机构、药店(名单附后)已不具备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管理条件,市医保中心与其解除定点服务协议。

特此通告。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名单20250425



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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