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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示

来源:镇江市医疗保障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6-04-30 14:20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相关规定,从5月1日起,中止镇江市德济大药房有限公司、镇江九九药房有限公司两家药店医保服务协议1个月,现予以公示。



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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