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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医疗保障局 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规范静脉植入式给药装置植入术项目价格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区社发局,各公立医疗机构:

为推进地区间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相对均衡,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48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静脉植入式给药装置植入术项目价格的通知》(苏医保函〔2024〕19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静脉植入式给药装置植入术项目价格进行调整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静脉植入式给药装置植入术”医疗服务项目项目内涵,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静脉植入式给药装置取出术”。

二、核定静脉植入式给药装置取出术价格,静脉植入式给药装置植入术仍执行现行价格(见附件)。

三、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强化内部管理,及时做好收费信息系统维护,加强临床路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各地医保、卫健部门要做好督促指导,密切关注项目执行情况。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镇江市医疗保障局

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21日





附件

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说明

调整后价格

三类医院

二类医院

一类医院

基层医疗机构

1

331602016

静脉植入式给药装置植入术

植入式给药装置(输液港)

360

288

230

230

2

331602016-a

静脉植入式给药装置取出术

100

80

64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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