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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镇江市国谈药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责任医师名单》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国谈药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优化国谈药双通道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苏医保函〔2023〕130号)和镇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谈判药医保责任医师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布镇江市国谈药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责任医师新增名单和调整名单。

附件:1.镇江市新增国谈药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2.镇江市新增国谈药医保责任医师名单

3.镇江市退出国谈药医保责任医师名单

镇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21日


附件:关于公布《镇江市国谈药定点医疗机构、 医保责任医师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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