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打击欺诈骗保 加强基金监管

普法百问-医保行政执法100问(二十二)

66.行政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只能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

67.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怎么处理实施处罚的法律逻辑结构?

某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在这个结构中,不能出现规范性文件。常见错误是把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

那确实需要用到规范性文件时候该如何处理呢?关于特殊情形下规范性文件对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了具体描述或细化时候,需要引用的,规范的表述是在定性分析中,通过引用该规范性文件论证该行为构成某项法律条款所指向的违法行为,进而证明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而不能直接认为该行为违反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8.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法律文件名称的全称和简称如何使用?

1.全称并加书名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引用法律文件时,应书写全称并加书名号,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简称不加书名号。如果该法律文件需要在后文反复使用,可以在第一次使用时在全称之后加以括号标注(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后文使用时直接以简称“食品安全法”表述即可,需要注意的是,使用简称时不需要加书名号。

3.前缀。(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部分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以“法”命名的大都会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前缀,而有些特殊情形不加前缀,比如《反分裂国家法》;(2)以“条例”命名的,有的没有前缀,如《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有的有前缀,如《信访条例》;(3)规章也一样,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4)地方性法规必须加地方行政区划的前缀。(5)要以发布时的标准法律文件名称为准。

69.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使用法律文件的次序是什么?

根据法律效力的位阶,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不要使用法规或规章;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不要使用规章。

70.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法律条文的条、款、项、目如何把握?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引用具体法律条款,且在诉讼中不能证明该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律的具体规定,应当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适用法律错误。”

所以,法律条文引用必须准确到条、款、项、目。

1.“条”。“条”是组成法律法规的基本单位,均在法律规范中明确列举,如第一条、第二条等,很容易识别。条的数目的书写应使用中文数字,不能使用阿拉伯数字。

2.“款”。“款”是“条”的组成部分,表现形式为“条”中的自然段,每个自然段为一款。(1)款前均无数字,使用时不加括号。(2)当一个法条仅有一款时,直接以条表述,忽略款的使用。(3)一个法条有两款或者两款以上的,应当适用到款,比如第三条第二款。(4)需要引用多款的,并列使用,表述为:“第×条第×款、第×款和第×款”。

3.“项”。“项”是以列举的形式对“款”的说明,并冠以数字以对列举的内容进行排列。(1)“项”以中文数字表示,不要加括号,如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2)引用两项的,表述为:“第×条第×项、第×项”。(3)引用三项以上的,对连续的项表述为:“第×项至×项”,对不连续的项,列出具体各项的序号,表述为:“第×项、第×项和第×项”。

4.“目”。“目”隶属于“项”,是以列举的形式对“项”内容的说明,是法律规范中最小的单位。“目”一般以阿拉伯数字表示,目前实行中的法律规范已经很少见到“目”的设置,可以忽略不计,但如果使用以前的老法应当注意这个问题。

5.三种常见表述方式。

(1)第×条第×款第×项。

(2)第×条第×款第×项至第×项。

(3)第×条第×款第×项、第×项、第×项。

实践中有一种情况,某个法条仅有一款,但该款下边列举了若干项,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二)未履行服务协议管理、费用监控、基金拨付、待遇审核及支付等职责;

(三)未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

以第三项为例,规范表述为:“第三十六条第三项”,不再使用“款”的称谓。

文章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