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城乡居民主动参保的提案》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您在提案中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参保工作中存在的痛点、难点,提出了极具建设性和前瞻性的意见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夯实全民参保基础、提升群众获得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经我局认真研究,并会同财政、卫健等相关部门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促进城乡居民主动参保的工作情况
(一)宣传引导,提升主动参保意识
一是组建全民参保宣传团队。积极组建全民参保宣讲团队,骨干宣讲员主动投身政策解读与宣传引导,用鲜活的方式讲述身边人的医保故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典型案例传播医保政策,用大病受益、慢病减负等鲜活故事算清“风险账”“共济账”,让群众直观感受“有病保病、无病助人”的制度价值。广泛宣传参保优势,提升群众参保积极性。
二是开展全民参保宣传月活动。根据省局布置,每年十月作为镇江市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联合市卫健委、总工会等七部门开展“百场义诊进社区”活动;2026年5月起,开启“苏超赛场攻守兼备 镇江医保健康相随”宣传活动。以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政策为基础,参保长效机制、长护险以及断保风险为重点内容,围绕“中国医保 一生守护”主题,多部门联合,开展“六走进”活动。通过举办政策宣讲、现场发放宣传折页、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活动形式,努力营造“我要参保”的良好氛围。
三是紧扣关键时点广泛宣传。集中缴费期开始前,在医保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参保一封信,在社区、街道、小区张贴宣传板、发放参保告知书,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集中缴费期开始后,播放参保宣传视频,持续开展参保宣传动员,提醒广大市民及时为本人和家人办理下年度参保缴费业务。集中缴费最后一个月内,对尚未参保群众发送短信提醒,社区(村)敦促参保,全力推动应保尽保。
四是创新宣传载体和方式。以“线上”+“线下”多视角、多层次、广范围宣传参保,充分发挥“15分钟医保服务圈”作用,各级服务点对覆盖人群和重点人群进行管理、咨询和宣传服务。针对不同群体,制作短视频、图文问答等通俗易懂的宣传,在微信、网站等平台发布;同时依托定点医药机构,发放参保宣传材料,面对面进行政策解读,消除“缴了费没用到就亏了”的认识误区。
(二)完善制度约束机制,增强激励吸引力
202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若干举措》的通知,明确了激励约束措施,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推进落实。
一是建立参保激励措施。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提高大病保险封顶线;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同样提高大病保险封顶线。连续参保激励或零报销激励,每次提高封顶线均为5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政策规定的大病保险封顶线的20%,让连续参保和健康管理的人群得到实实在在的优待。
二是持续提升保障水平。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虽然逐年有所增长,但财政补助占比持续高于个人缴费水平,稳定参保群众预期,增强群众参保获得感。同时,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住院报销待遇早已全面建立,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特病用药保障不断完善,政策范围内惠民功能持续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
(三)优化经办服务,提高参保缴费便利度
一是拓展多元化参保渠道。全面推行线上、线下办,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线上办理参保登记,也可携带户口本、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二是提供“银发暖心”政务服务。线下打造“银发暖心·绿色通道”特色亮点服务。这是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民生服务,让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实现“进门即办、免等即享、全程无忧”,切实解决老年群体办事排队等待时间长的实际困难,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三是全面推广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协同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通过“一件事一次办”,实现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和社保卡申领等事项一次联办,推动新生儿出生即参保、落地即享受待遇,减少漏保风险办,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是加强数据共享和精准动员。持续开展“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转化工作,同时推进医保与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数据定期比对,动态筛查未参保人员,由基层网格员电话告知、上门动员、鼓励参保,实现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
(四)分类精准施策,兜牢民生底线
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具有本市市区户籍的居民,女性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个人缴费减半,个人缴费的其余部分由政府补助;70周岁以上,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个人无需缴费。
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家庭成员(含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参加本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
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省规定标准,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对于符合条件的救助人员的参保,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代缴个人缴费,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财政补助占比持续高于个人缴费水平,稳定参保群众预期,增强群众参保获得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经办优化,试行缴费新模式。拟于今年开展在镇高校新生按学制一次性缴纳医保费的模式。锁定缴费额度,减轻事务负担,在校期间,即使遇缴费标准调整,已缴费学生无需补缴差额;保障无缝衔接,提升待遇连续性。
(二)部门协作,推动重点群体参保。联合财政、税务、教育、民政、人社、总工会、退役军人等部门,通过数据共享,进一步做好数据动态管理、分析和利用。聚集老年人、学生儿童、新生儿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推进参保扩面工作。
(三)宣传发动,提升参保意愿。始终将宣传引导作为参保扩面的重要抓手,多部门联合,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借助新媒体平台、基层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对未参保人员实行精准推送式宣传,让未参保人员了解医保政策,知悉参保的权利与义务,在全社会形成“我要参保”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吸纳您的宝贵建议,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创新工作举措,推动更多群众实现从“要我参保”向“我要参保”的转变,为全市人民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医疗保障。
最后,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再次表示感谢!
镇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