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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B0081号提案的答复

薛军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长护险补充险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长护险制度建设取得的成效

(一)职工居民全覆盖。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在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下,在镇江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医保局2023年启动了长护险制度建设工作,将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和扬中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纳入长护险试点范围,并于当年101日正式落地实施。2025年,为了让更多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享受到长护险政策红利,市医保局加快推进长护险参保全覆盖工作进度,在市委、市政府以及人大、政协主要领导的关心指导下,从202571日起,将镇江市区、丹阳市、句容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纳入我市长护险参保范围,实现长护险覆盖全市所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二)制度机制体系化。我市长护险制度落地实施近3年来,市医保局立足保障民生、服务发展大局,长护险制度机制建设成效显著。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14个长护险配套政策文件,全面构建了镇江市长护险“1N”制度框架;打造了服务有温度、覆盖有广度、保障有力度具有镇江特色护理服务体系;依托高校优势资源,建立了长护服务人才培养机制;规范失能等级评估流程,建立了专业、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制;依法依规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管理服务,构建规范统一的线下线上经办体系;组建专业的稽核队伍,健全完善了常态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监管机制。

(三)护理服务口碑好。我市长护险自2023101日实施以来,重度失能人员享受到了规范、优质、贴心的护理服务,使其生活更有质量、更有尊严。截至目前,我市长护险累计待遇享受人数突破1万人,其中选择“不离床洗浴”特色护理服务项目的也超过1万人次,累计为失能家庭减轻经济负担超1亿元,得到参保群众的肯定和表扬。2024长护险制度建设获评镇江市“十佳民生实事”项目,我市打造的不离床洗浴特色护理服务项目被人民日报《民生周刊》评为2024年度民生工程案例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市医保局将在夯实前期长护险制度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持续完善长护险政策制度。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厅字﹝202519号)以及江苏省即将出台的《关于全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基金运行状况以及失能人员护理需求,建立稳健可持续的长护险筹资机制,探索建立缴费时长和待遇水平相挂钩的连续参保激励机制,并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适时调整完善我市长护险保障范围和待遇标准,减轻失能人群及其家庭的照护负担。

(二)调整完善长护险护理服务项目。按照国家、省文件要求,结合失能人群护理服务需求和本地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等情况,准备在目前的16种基础服务项目和特色护理服务项目“不离床洗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护理服务项目内容,逐步将国家规定的长护险护理服务项目目录中的生活护理项目和部分医疗护理项目纳入我市长期护理服务保障范围,更好地满足失能人员的护理服务需求。

(三)支持基层医疗机构提供长护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利用现有资源,通过增设护理院、设立长期护理病区等方式为失能人员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成为定点长护服务机构,补齐基层特别是农村地区长期护理服务供给短板,提高长期护理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进一步满足失能人员及其家庭的照护服务需求。

(四)鼓励商保公司推出商业普惠型长护险。市医保局将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本市长护险相关政策制度,巩固长护险制度建设成果的同时,鼓励商保公司探索推出与本市长护险政策契合度高,具有本市特色的普惠型商业补充护理保险,形成“长护险兜底与商业险补充”相结合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满足失能人员家庭多层次、个性化需求。

最后,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再次表示感谢!

镇江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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