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医改、医保等政策优化的建议》收悉,结合市卫健委、市财政局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不断完善居民医保政策
自推进医保市级统筹以来,市医保部门立足市区及各市医保政策差异大、碎片化、保障水平不一的历史现状,持续推进居民医保政策优化完善工作。
一是放开全市居民医保基层定点医院限制。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从原有的定点一家基层医疗机构放开到所有基层医疗机构,方便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就诊。
二是统一全市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及门诊慢性病待遇。(1)全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制度内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年度内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1000元。居民医保参保儿童,在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儿科就医,所发生的医保制度内普通门急诊基本医疗费用,享受居民医保门急诊统筹待遇。(2)将高血压病、糖尿病、前列腺增生症、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病、肺源性心脏病、脑血管意外恢复期及后遗症期、帕金森氏病、帕金森氏综合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等 12 种疾病纳入居民医保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参保人员在本人定点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上述规定范围内慢性病病种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50%,年度内支付最高限额为2500元。将精神病、慢性肝炎、癫痫、结核病(不包含肺结核)等4种病种纳入居民医保定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慢性病病种范围。参保人员在定点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上述规定范围内慢性病病种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50%,年度内支付最高限额为4500元。
三是建立全市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保障政策。按照省医保局相关文件要求,将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和非透析治疗)、严重精神障碍、血友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肺结核、儿童Ⅰ型糖尿病、儿童孤独症、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先天性心脏病、甲亢、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14种病种纳入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保障范围。参保人员因患上述规定范围内的门诊特殊病病种,在定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制度内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直接进入共付段,由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进一步减轻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就医负担。
四是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目前镇江市执行全省统一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目录由上级部门统一制定,地市没有修改的权限。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省医保局统一安排,逐步将中医技术及中药(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以减轻群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二、关于加大对中医事业的扶持力度
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原创医学,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始终把中医建设与发展放在重要位置,每年专项安排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全市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补助,中医经典病房建设补助,开展中医宣传活动,“京江中医流派开发”补助,中医知识普及等。2025年,全市财政累计投入资金4771万用于发展中医事业。
代表提出的高度关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稳定发展,多措并举逐步化解基层卫生机构发展面临的生存危机建议:基层医疗机构是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职责。市财政和市卫健委等部门始终高度重视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落实好市级资金保障。一是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财政补助标准,为基层卫生机构发展提供基本保障。2025年我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从103元提高到108元,2025年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4584万元,确保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二是支持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市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基层医疗机构在职人员能力水平提升,每年统筹安排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经费,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开展分批次、分项目、分类别的专题培训提供保障。三是积极落实多项补助政策,为基层医疗机构不断发展提供支持。统筹安排基本药物补助、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建设等补助,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持续支持推进医共体建设
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委着力深化中医医疗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丹阳市、句容市分别组建以中医院为龙头的中医联盟,扬中市中医院积极参与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推动医共体网格化布局,提高中医医疗服务整体效能和水平。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全部顺利通过终期评估,丹阳市中医院肿瘤内科、肛肠科,句容市中医院脾胃病科创成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科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着力构建完善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中医阁建设提档升级,实现等级中医馆全覆盖,其中五级中医馆(建设单位)20个、四级24个、三级22个,40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中已建成“中医阁”260个,覆盖率达64%,织密了基层中医药服务网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规范的中医药诊疗服务。
为进一步推进医共体建设,市卫健委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做强县级中医医院“龙头”。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扶持,推进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落实县域中医药“三中心”项目建设(中医诊疗指导中心、智慧共享中药服务中心、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加强省、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开展市级中医重点专科中期评估,积极申报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单位),推动推动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100%达到市级重点专科建设标准,50%达到省级重点专科建设标准,带动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二是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基层等级中医馆建设,不断扩大优质基层中医药服务资源供给。因地制宜开展中医阁建设,推进具备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标准化“中医阁”。实施基层名医堂工程,推进全国、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基层工作站建设,鼓励省、市名中医在基层创设工作室,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向基层倾斜。
三是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实施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举办中医药骨干人才、西学中骨干人才专题培训班,启动第二期市级西学中骨干人才培养项目,持续加强中医临床、中医护理、中药特色技术、西学中等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锻炼,提升基层中医药人才数量、结构层次。依托市县级中医适宜技术培训推广中心,开展基层中医馆骨干培训、中医适宜技术推广骨干培训。
四是积极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会同市医保局加强政策研究,协同推进《国家医保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着力强基层、固基础、保基本,逐步提升医保基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比例,支持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确保群众得实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发展,医保基金可持续。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入调研,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医保政策和机制。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镇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