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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主体

 行政检查主体类别: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孙萍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镇江市运河路100号 212003

举报投诉电话:0511-12393

实施行政检查的主要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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