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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示

来源:镇江市医疗保障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6-04-01 15:37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等相关规定,中止镇江康君医疗服务有限公司医保服务协议6个月,现予以公示。



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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