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镇江市医疗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镇江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五公开”,着力建机制、强保障、促质量,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一是抓好制度贯彻落实。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之后,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学习领会新《条例》的主要精神。结合新《条例》的相关规定,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信息报送和动态发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新闻宣传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建立常态化的信息公开机制,将其作为重点工作推进的重要一环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及时、高效、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二是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和主阵地作用,全年公开相关各类政府信息51条,其中反映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等机构职能信息4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务动态信息26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0条。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9次,发布配套政策解读4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5次。
三是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新渠道。为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今年,上线了门户网站,同时积极推进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主动适应新媒体的发展,对政策信息进行新媒体产品的加工制作和精编,充分利用动态图解、可视化动漫等新媒体产品,提升信息公开的可读性。同时在对重大政策、重点工作进行发布时,获得广大群众的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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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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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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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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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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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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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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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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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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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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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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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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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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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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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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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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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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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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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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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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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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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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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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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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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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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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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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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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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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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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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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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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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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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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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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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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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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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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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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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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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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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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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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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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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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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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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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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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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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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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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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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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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扩展
一方面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横向互动与深度合作,另一方面强化与其他政府部门宣传平台的交流合作,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活动海报、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等各种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发布医保政策信息,提高医保政策的知晓度。
(二)政策解读力度有待加强
着力加强重大政策解读的力度。围绕医疗保障重点改革事项,加大重大医保政策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的力度,实现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发布,并及时跟踪了解、回应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的社会反应。
镇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15日

